違反wal-mart的第七天休息政策;
加班:經常性的強制加班;
計時系統:上班不記工時/未建立考勤記錄;
加班:超時加班(工廠盡可能控制在60小時內);
加班:嚴重超時加班(每6個工作日超過72小時,每日工作超過14小時的最高總工作時數—午
夜至次日的午夜)。
強迫勞工
以下是一些常見的違規:
員工被囚禁在工廠
使用抵押債務的勞工
向使用監獄勞工的國營實體采購產品/材料
過高的招募費
不合理地限制基本需求的使用(如食物、水、廁所等)
要求例行的七天工作周
開除或懲罰不加班的員工
工廠未經員工同意之下扣留他們的政府簽發的身份證明文件
過分限制行動:不允許夜晚外出,可以在幾天/星期外出等
在合同/工廠的條例規定中有非法的/不合理的條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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